1、凡符合擂台赛参赛资格并按照“报名方式”成功报名的作品,在进入比赛日程后,站内作品名称后会自动增加“攻擂”字样,表示该作品已参加比赛。
2、进入比赛日程后,参赛作品更新将会同时在擂台赛专区的更新书库和女频作品书库显示其更新情况,并会在首页同步显示。
3、参赛作品的封面页上会自动增加擂台赛投票选项和票数显示,读者、会员可以为参赛作品自由投票(票数每2小时刷新一次,投票方式详见:投票说明)。
4、每个月的擂台赛结束后,取得擂主资格的作品名称后会自动增加“擂主”二字,并挂上“英雄令”,并将在首页的相应位置添加擂主照片,展示擂主风采,奖励和宣传也会相应到位。
5、每个月的擂台赛结束后,参赛作品上面的“攻擂”字样、投票选项、票数将不会再显示,除擂主外,其他参赛作品票数全部清零。当月一号中午十二点钟开始新的一轮比赛。
6、女频独家作品参加擂台赛,将在比赛开始后得到10票作为鼓励,首发作品参赛为5票。
7、作品打擂期间可以选择弃权,想要弃权的参赛者可以在作者后台的擂台赛管理处选择弃权选项,自动弃权的作品也将会取消其“攻擂”字样、投票选项,其所得擂台票数清零,并且不能连续参赛,即取消下一个月的参赛权。例如,某作品2月份报名参赛后,3月份正式参赛,但是作者在中途选择弃权,那么将同时取消其当月以及四月份的参赛资格,但保留该作品参加5月份以及之后的擂台赛的权利。
8、参赛作在连续五天(包括当天)内没有更新,视为自动弃权,弃权的作品由程序自动取消其“攻擂”字样、投票选项、并将擂台票数清零,同时不在擂台赛更新专区出现,同弃权作品一样,取消下一个月的参赛权,擂主除外。
9、获得擂主身份后,默认该作品在下一个月进入守擂状态,不取消擂主的票数显示,并和下个月参赛的作品进行攻守决赛,决出新的擂主。(
详见攻守模式)
10、擂主可以弃擂,如果擂主选择弃擂(弃擂选项在作者后台),那么取消擂主的英雄令和擂台票数显示,并默认擂主放弃该月份守擂,新任擂主将由参赛作品中决出。(
详见攻守模式)
11、若参赛作品在比赛结束后没有取得擂主资格,则可以重复参赛,重复参赛需要再次报名,一次报名默认一次参赛。(
详见攻守模式)
12、攻擂期间可以同时报名参赛,报名表示下个月继续参赛。
13、经由擂台赛出版的作品,出版后需在封面标上逐浪女生的LOGO,且在逐浪女生独家发文,我们会配合作品做好宣传及各方面的支持工作。
14、所有参赛作者视为遵守擂台赛的各项规定,如不履行,将追究其责任,逐浪女生享有逐浪女生小说擂台赛的最终解释权。